“自由择业者”委托人事代理

发布于:2014-09-23 13:59:46
一、“自由择业者”的涵义是什么?
劳动者自主择业,是指劳动者进入“人才市场”或是“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
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择业自由是宪法所赋予的。劳动者自主择业,不但对劳动者个人,而且对解决中国的就业问题都十分重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表明,只有劳动者彻底转变了依靠政府解决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主择业的新观念,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才能尽快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从而才能从根本上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自主择业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还能减轻政府包揽就业的负担,而且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什么是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各种临时性劳务人员。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非正规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主要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式的就业。 
独立于单位之外的就业形式,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2、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三、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离岗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和其他城镇从业人员。
 
四、灵活就业人员委托人事代理的办理程序 
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拟调干部登记表或工人要求调动表、辞退、辞职、解聘等有效证明材料)提出人事代理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流动人员将人事档案转交人员代理部,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收》,按协议内容为委托代理对象提供服务。
 
五、需提交的资料
•  委托代理申请 
•  学历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工作单位的辞职证明和新聘用单位接收证明
•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拟调干部登记表、工人要求调动表、辞退、辞职、解聘等有效证明材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