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我们
人才服务
知识产权
工商财税
8P·研习
联系我们
办理停业登记
广州谱式达
>
工商财税
>
财税服务
>
办理停业登记
发布于:
2014-10-08 10:45:30
一、业务概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停业登记。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发票领购簿》及未使用的发票。
上一篇:
专用发票基本知识
下一篇:
税务登记的验证、换证
[相关阅读]
广州公司出资方式变更登记流程
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帐实不符?
纳税申报内容与期限
申请一般纳税人每月报税流程
工商财税代理内资年检须知
工商财税年度审计所需资料
单位和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如何处理?
税务登记证注销登记
税务登记证遗失了怎么办?
哪些类型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哪些企业需要做审计?
验资报告需要哪些资料?
工商财税
企业注册
特种批文
财税服务
便捷标签
代理招聘
商标注册
内资注册
人事代理
外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