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批发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

发布于:2014-10-17 12:57:30
申报材料 
1、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变更书面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后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酒类批发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变更前后法人代表身份证、住所证明(复印件);
7、股东决议或任免书或转让协议(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原件);
8、更新后地址证明(复印件)(变更地址的);
9、注册资金验资证明(复印件)(变更注册资本的);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变更备案登记表、产销双方的协议书或授权书、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酒类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变更企业名称的,材料要求以核发为准)
11.承诺书(有示范文本)
1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规范要求:
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具有相关真实效力的证明。